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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进计划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我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强企事业单位应对“入世”能力为出发点,以全省企事业单位(以下通称企业)专利试点工作为基础,以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建设为核心,从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入手,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二)实施原则

    1、省市联动、分工实施原则。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计划的实施,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计划实施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指导,各省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2、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应注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本状况的地区差异性和行业特殊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地推进。

3、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原则。应充分发挥专利试点单位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对试点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和支持,总结和宣传其经验及做法,引导和推动面上其他企业逐步做好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充实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内涵,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4、政府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原则。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的鼓励和扶持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和指导,企业应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作为自身发展的需要,主动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沟通,积极开展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一)        主要目标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使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制度成为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普遍增强,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投入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用能力普遍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到2005年,在全省形成1000家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制度、人员和经费的企业,并初步具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条件和能力。

(二)        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机构是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保障,企业应逐步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大中型企业应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及工作网络,并切实赋予其知识产权事务的统筹协调以及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的职能。一般企业可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灵活建制。

    2、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人员的落实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企业应明确主要负责人主管和统筹知识产权工作。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经营规模,在技术部门、经营部门以及生产第一线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者。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聘请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企业知识产权顾问,帮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企业负责人和知识产权工作者必须经过知识产权专门培训。

    3、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规章制度。制度是知识产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根本依据和保障,企业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形成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度、信息检索与利用制度、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宣传与培训制度、资金投入与使用制度,以及知识产权工作岗位责任等制度。

4、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资金是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物质基础,企业要有知识产权工作经费预算,用于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维持、诉讼、宣传培训、信息利用、战略研究、奖酬等活动的支出,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

5、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或依托专利信息机构或信息网络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在产品、技术开发前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进行跟踪检索。企业在开展对外贸易中涉及技术、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未在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销售过的原材料和产品的进出口要进行专利检索,避免侵权和纠纷发生。

 6、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任务,企业应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技术改造、产业化的全过程中,对具备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条件的新技术、新产品应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及时提出申请、注册、登记或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形成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其中,对于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要及时向有关国家或地区提出相应专利申请和注册商标。

三、组织实施

    (一)分解目标任务。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省辖市,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本地区的企业状况,制定各年度实施计划和确定实施单位,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加强指导和服务。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共同对企业进行具体指导,组织力量编写《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手册》供企业参考,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推荐诚信度较好、服务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积极为企业实施本计划的各项具体任务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资金支持。设立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重点资助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设立市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重点资助企业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四)建立考核与激励机制。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办法》按年度对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考评。对执行本计划成绩突出的管理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支持其中的优秀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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